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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往常一樣,早在九點上班的一個小時前就到達公司,因為喜歡上那種一切就緒、能夠很有元氣開始的感覺。開電腦、收信,現在的防毒軟體已經能夠把80%的垃圾信直接扔到特定的垃圾箱,實在令人開心,於是乎,留存在收件夾的,只剩下少許幾個被特赦許可的廣告信,其中一個當然就是博客來(雖然很多時候仍是直接選取刪除啦)。

今天害我敗家的這封廣告信,標題是: 你可以不愛我,但是愛你是我的自由。BLABLABLA...
瞪著這個標題的1/10秒內,就有一股莫名的火氣湧上來,這是啥亂七八糟的藥品還是愛情動作片廣告嗎?

再往後看,看到張曼娟的名號,就點了進去,啊,是新書啊~(音樂請自取)




進入博客來試閱網頁後,立刻就買了,還順便敗了馬友友與芝加哥交響樂團的新專輯[絲路],有好書在手,也要有好音樂在耳啊,這可是無法分離的魚水之歡嘛( 當我們決定愛一個人時,便已經是一個戀者了。
戀者是最有創造力的人,有時候甚至能創造神蹟。
戀者說,有光,於是,一顆顆黑暗的心靈就被照亮了;
戀者說,有水,於是,那已經乾涸的眼瞳又重新蓄積了生命之泉。
《緣起不滅》,已經有二十年了,我的戀者生涯也已經有二十年了。
我在愛戀中慢慢過生活,都是因為那些愛著我的人,以及我所愛的人。
因此,二十年後,我的散文精選集,是獻給戀者。
戀者,乃是我族我號,可以愛人與被愛,永遠不屈不撓。
我是一個戀者,我只是一個戀者,我感到無比謙卑,卻也無上榮耀。
---- 張曼娟

《緣起不滅》,竟然也已經20年了,那,原來我是國小就開始看張曼娟的作品啊。雖然,我不再相信緣起不滅這件事,不滅是最初帶著期許而美麗的心情,對於哪一種型態的感情皆然;而滅,有時候在特定的時空背景環境下,Let go 不見得是壞事。

年歲漸增,對於特定人事物揮手不再見面的這種決心,有時候也的確是必然呵。

但是,對於張曼娟的戀者說,我完全認同。

甚至,不只是決定愛一個人才會成為戀者,愛上跟自己生命相關的任何人事物,都會成為戀者啊。我也在那些愛著我的人、以及我所愛的人所築起的愛戀中,慢慢過生活。

我也自願烙下戀者的代號,愛與被愛(不只是人),永遠不屈不撓,感到無比謙卑,卻也無上榮耀。

每每懷疑自己的心是不是又受到外在環境影響而漠然了一點,專屬於張曼娟文字裡的那種真善美,總是能夠溫柔地包覆、給予、安撫。


曼娟姐,謝謝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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